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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寫了一篇這主題的文章,現在有一點不同的見解,而且之前的文章帶了一些抱怨的情緒在,希望這部分能少點,所以想重新寫一篇。
這問題最早是有一次面試時,面試官想採用PM和RD不同部門的做法,問我覺得這樣子的方式好嗎?當時我沒遇過這種狀況,所以不好評論,我目前工作剛好就是這樣的情況,所以現在會有一些想法。

一般專門接客製化專案的公司是一個RD會同時背負多個專案(可能多個PM),這時該先思考兩個問題:
1.RD的時程是誰在掌控,當時程出乎預期時,掌控的人是會做適當調整還是硬要求別人配合
2.RD與PM各自的權力與責任為何?

之前看PMP的書時,書上會依照PM依照權力與職責分成三種類型,PMP的內容主要著重於PM對專案具有完全的權力與責任。但以這分成兩個部門的情況來說,PM可能不具有完全的權力與責任。

以我目前公司情況來講,以下三部分都有問題:
1.專案管理
PM無法控制範疇、進而無法控制時程,甚至連RD能否做自己專案都未必能掌握
2.系統分析
範圍無法預期,也不會讓人想把系統設計做好(需求一翻就白做了)
3.系統設計
因為時間趕,需求又無法掌握,根本無法提出方便開發的設計

每個角色都有其職責,職責與權力的分配如果不適當,很容易就爛掉。RD與PM分成兩個部門運作不是不可能做好,但通常管理的人會出問題,然後就爛了(此乃我的個人經驗)。

最後我想說:
我認為一個Team就一起專門處理同樣的專案比較好,當大家著重於同一個專案時,可以避免一些其他因素或是情的影響或干涉,讓專案的運作比較好控制。但這作法有時會產生一些空檔,通常老闆不會喜歡看到員工有空檔,比較喜歡看到員工時間控制不住而需要免費加班搞定X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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