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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了一篇文章「離職座談會

這文章是描述一個醫護人員參加了離職人員座談會,他表達醫院問題的過程。
 
第一句話是主任說:「謝謝大家今天參與,有什麼要說的,歡迎提出」
說這種話的目的其實是「如果之後有甚麼問題,都是你不找他談的錯,跟他無關。」
而不是真的有問題就找他談,如果是真的有問題,又不想解決,那就會解決「提問題的人」
 
作者很直接地說:「Delay下班都沒有給加班費」
 
依照一般思維,這問題要處理其實很簡單,先反問:
「有沒給的理由嗎?」、「是誰沒給?」
然後補給對方就好
 
但主任卻回答「那為什麼Delay?」
Delay原因跟加班費並沒有直接關係,只要是工作,就該給加班費
其實這麼問的原因是要轉移焦點,目標就是「你會加班都是你的問題」
作者乖乖回:「忙或病人狀況不好,或CPR... 很多時候」其實已經中了對方的圈套
後來主任就說到「那為什麼都沒有去檢討自己的能力,沒有對自己要求?」
 
這問題要解決其實很簡單,直接去檢舉違反勞基法...
跟對方爭辯根本沒有任何意義(我覺得作者很會爭論)
 
加班該給加班費,能力不足就請對方走人,然後可能發現找不到能力足夠的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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